广州市税务局
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药品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510623
互联网联系方式:
(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的申请方式)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机关和广州市海珠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和广州市海珠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系方式
越秀区税务局华乐税务所属广州国税第几税务分局?
目前广州市已经实施国地税合并,所有的分局都已改名为某某税务所,所以目前没有税务分局的称呼了。
社保 地税局 广州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回复:2009年10月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缴费单位应参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以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五险一金。
粤ETS支出什么意思?
ets是Electronic Tax System的缩写,指的是电子缴税入库系统。
在纳税人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完成合并后,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后即可委托划缴税(费)款。
关于广州ETS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签订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的公告
为做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的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签订工作,便利纳税人缴纳税(费)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纳税人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完成合并前,继续实行国税、地税联合签订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实现纳税人一次签约,同时办理国税、地税委托缴纳税(费)业务。
二、在纳税人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完成合并后,自新机构挂牌之日起,启用新版《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后即可委托划缴税(费)款。纳税人与原主管国税、地税机关签订的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继续有效。原签约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由合并后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承担。
三、纳税人如有异议,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处理。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签订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的公告》(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同时废止。
我想知道广州市天河区交医保的地址在什么位置以前是梅东路现在有改变吗还是在?
现在搬迁到花城大道附近,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广州市税务局政务大厅,每个月我都在那里自费社保医保缴费,天河区都统一在这里缴费
粤ets支出是什么意思?
ets是Electronic Tax System的缩写,指的是电子缴税入库系统。
在纳税人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完成合并后,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后即可委托划缴税(费)款。
关于广州ETS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签订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的公告
为做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的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签订工作,便利纳税人缴纳税(费)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纳税人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完成合并前,继续实行国税、地税联合签订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实现纳税人一次签约,同时办理国税、地税委托缴纳税(费)业务。
二、在纳税人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完成合并后,自新机构挂牌之日起,启用新版《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后即可委托划缴税(费)款。纳税人与原主管国税、地税机关签订的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继续有效。原签约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由合并后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承担。
三、纳税人如有异议,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处理。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签订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的公告》(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同时废止。
荔湾区哪里有税务局怎么去?我在坑口1号线 注册不了个人所得税
浣花路(汾水)哪个位置就是荔湾地税局,如果这个不能办理只能到西华路的荔湾地税办理,坐15路公交车到彩虹桥,下车后往前走,到红绿灯转左就是西华路荔湾区地税分局,需要网上预约的,请提前做好准备,麻烦一下我的意见
在广州公司从一般纳税人变成小规模纳税人截止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是2019年12月31日后就不能办理了吗?
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
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