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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环保标志怎么办理

来源:连笔字网 2024-01-29 21:47:52 作者:连笔君

2001年7月之前的机动车,基本上为黄标车;

2001年7月至2005年7月的机动车,基本上为国Ⅰ;

2005年8月至2008年7月的机动车,基本上为国Ⅱ;

2008年8月之后的机动车,基本上为国Ⅲ;

对2009年3月之后,对尾气排放到公认排放标准(欧Ⅳ/国Ⅳ)的机动车发放国Ⅳ标志。

(上述以第一类小型汽车作为分类标准,其它类机动车仅供参考)

汽车绿色环保标志的标准

车辆应具备相应合格的环保装置:

汽油车:电喷车要具备闭环电喷系统、氧传感器、三元催化装置和炭罐

柴油车:化油器车要具备电控补气+三元催化装置

一般来说,2001年7月以后的机动车视为至少达到国家放排一级标准(国I)。

如何办理汽车绿色环保标志

1.带齐“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主“身份证”三证原件,到本市相关部门办理。

若车是公有的,则应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原件办理。

2. 如果“企业机构代码证”、“机动车登记证”不能出示原件,则应将原件所有的页面复印,并且盖上单位公章,当原件使用。

3.办证部门不会收取原件,正常情况下也不会收取复印件,办理时间约3分钟。

4.对于2001年以前的机动车,基本是没有“机动车登记证”的。所以该类车辆需要办理汽车绿色环保标志之前,应先到当地车管所/机动车检测中心补办。

5.申领到黄标的机动车车主,可以根据“绿标的标准”先自行判别,若能达到该标准,可到当地具有技术鉴别资质的办证部门进行鉴别。若鉴别成功,可换成绿标(国I)。鉴别过程不需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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