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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化九脉生万物

来源:连笔字网 2024-01-26 23:12:19 作者:连笔君

如何理解“火生于木,祸发必克”?

文 ▏白沙

【原文】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筌曰:火生于木,火发而木焚。奸生于国,奸成而国灭。木中藏火,火始于无形。国中藏奸,奸始于无象。非至圣不能修身炼行,使奸火之不发。夫国有无军之兵,无灾之祸矣。以箕子逃而缚裘牧,商容囚而蹇叔哭。

原文看似很好理解。

木于火有生发之功,若对火势不加控制任其发展,最终将毁木于一旦。国于奸有生养之恩,姑息养奸,必遭反噬,以致国破家亡。火与奸,皆始于无,圣人知之而治于未发,朝夕若惕,是谓修炼。

这句话告诉了我们,圣人是如何炼成的。知道了火发木焚,奸生国灭的道理,勤加修炼就可以了。

但事实真的这么简单吗?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这句话大有来头。李荃得经后,闻骊山老母自言此句而大惊,遂请教而得其传承。但李荃为此句注疏时,依然使用隐晦之语,让后世愈发困惑,从而争议不断,不得真义。骊山老母告诉李荃:“阴符者,上清所秘,玄台所尊,理国则太平,理身则得道,非独机权制胜之用,乃至道之要枢,岂人间常典耶?”骊山老母与李荃的对话,于《太平广记》卷六十三引《集仙传》记其事。

上清所秘,至道之要枢,非人间常典,岂可以常理言之?

“火生于木”,此乃五行相生之理,老百姓都知道。为什么不说“水生于金”、“木生于水”、“土生于火”呢?有人以心火、肝木解之,以养生长生解之,以李荃之语“火发而木焚”的表意解之等等,均偏离的经文的真义。

前面我们讲了,五贼是解读《阴符经》的钥匙,《阴符经》是围绕五贼展开阐述的。任何脱离五贼而言《阴符经》者,皆未得真意,妄论经典也。五贼归五行,《阴符经》可解矣。

五贼之木,生命也。五贼之火,神明也。没有生命,何来神明,故曰火生于木,即我们的精神源于生命。

我们再来看看“祸发必克”的“克”。“克”字不是简化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有“克”的写法和时代演绎变化。褚遂良书写的法帖《大字阴符经》和欧阳询的小楷碑帖中,均写为“尅”,褚遂良的小楷碑帖中又写为“剋”。尅与剋,两者在古代是可以通用的。克、尅与剋,三者都有“战胜”之意,但此处与“五行相克”的“克”意义相同,是制约、抑制和影响的意思。

褚遂良大字《阴符经》

欧阳询小楷《阴符经》

褚遂良小楷《阴符经》

回过头,我们再看李荃的注疏。“火生于木,火发而木焚”,“木中藏火,火始于无形”,“非至圣不能修身炼行,使奸火之不发”,可以理解为,神明藏于我们的生命中,神明一旦蒙蔽或受邪,就会影响生命,所以圣人通过修身炼行,持守中正,使神明清静自得,臻入化境,这就是所谓的神仙抱一之道。

心者,神明之主也。身者,生命之形也。心受邪则生奸火,身体必然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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