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爱 亦舒-新浪博客
友人最喜欢的颜色是红色与金色,伊最常穿的颜色却是深蓝与白色。
伊解释:“一个人不会穿红与金,正等于一个人不会同他最喜爱的人结婚一样。”
穿什么颜色倒是无所谓,不必太有哲理,接着一句话倒是有点意思。
放眼看去,仿佛是没有多少人还会疯狂眷恋伴侣。希望有人举起手来否认:“不,我深爱配偶”,或者“全世界他是我至爱”。
据说深爱是相当痛苦的一件事,单是视对方一举一动一言为大事,已经是严重失误,导致心思不属,有碍发展正经事务。
故此现代人越来越发现不相爱有不相爱的好处。想到这里,忽然同意玫瑰红与金色确是根本无法穿在身上的颜色,太引人注目矣。
深蓝多么自在舒服大方,白又是何等明亮光洁讨人喜欢,可以天天穿,无论何种式样均相宜。
不过话得说回来,最爱看美女穿那种极窄腰身大红丝绒裙子,上身做得似一层层玫瑰花瓣似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