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烷传感器调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甲烷传感器在井下使用7天后必须升井进行检修、调校,未经调校检验合格的甲烷传感器不准下井安装使用。
2、调校甲烷传感器必须由专人负责,调校设备、工具、甲烷气样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对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时,必须在新鲜空气中进行校零,零点不能有偏差;调节零点后,将通气罩套在气室上,通入浓度为1.5%以上的甲烷标准气样,误差控制在±0.01%以内;瓦斯传感器调校合格后,要认真填写记录,并打上合格标示;调校合格的甲烷传感器安装后,必须进行实测校对。
4、井下使用中的甲烷传感器,监测监控维护工每天必须巡视检查一遍,并配合瓦检员使用两台以上合格的光学甲烷检测仪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校对,以其中最大值为准,调校误差不能超过允许值;进行井下校对时,应在瓦斯稳定情况下进行;填写调校记录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员审核签字。
5、甲烷传感器在使用过程中,如受水浸或受高浓度瓦斯冲击,必须升井检修调校。
6、甲烷气样存放地点,要保证通风良好,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存放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气瓶是否漏气。
7、调校合格的甲烷传感器,应标明调校日期,使用地点,并认真填写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