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常常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特别是执法部门在对执法对象实施执法过程中,就会遇到有人托关系、打招呼说情,使办案人员很难为情,对在执法过程中原则性和灵活性如何处理好,是值得深思的。
一、坚持原则性是最基本的
所谓的原则性,就是一个人在处理具体事务过程中,按照统一政策制度设定的不能逾越的底线,是处理任何事务必循遵循坚守的基本原则。比如,执法案例中对执法对象的违法事实,一是作为执法人必须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查清其基本事实;二是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违法情节应当给予的处罚决定量刑;三是必须符合处理违法事实的规定程序等事项,都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二、灵活处理问题是必要的
所谓灵活性,就是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讲究务实灵活,根据问题发生的背景,问题发生的具体情节,在原则性的范围内,采取的相应的处理方法。具体对执法案例的情况来看,一是对违法问题的发生是故意所为,还是无意而为之;二是违法问题是个例还是多层面发生;三是违法问题的产生的后果是否严重;四是违法案例来源是领导督办、举报信件,还是自主发起;所有这些都是在处理过程中评考量是否具有灵活处理的基本因素。
三、原则性与灵活性是辩证统一
处理任何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这是衡量一个人政治品格的基本条件,没有原则性,对任何问题的处理就会失去公正公平。灵活性必须在坚持原则性的前提下,采取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处理问题没有灵活性,容易使问题的处理陷入僵局,也容易使问题的处理教条化,失去活力和发展。对于执法案例来讲,具体地讲,一是把违法事实、处理问题的规定和危害性,以及相关的情况等原则性问题,给请托人讲清楚,让请托人知晓原则性在哪里,取得请托人的理解;二是将问题发生的背景因素充分评估考量,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不违背原则性的前提下,予以灵活的处理,但是不能超过原则性规定的“度”;三是对问题处理过程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多向请托人交流沟通,取得请托人的认同和理解,尽量减少误解。使问题得到圆满处理。因此,不能问题处理了结,只有灵活没有原则,自己违规违纪;也不能只讲原则,没有灵活,僵硬教条,各方不满意。
总之。日常事务的处理,坚持原则性是最基本的,采取原则性之下的灵活性是必要的,二者是辩证的统一,不是水火不容,任何问题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智慧,都能使问题的处理有圆满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