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杰、李强在1991年第3期《书法研究》上发表《论“书法新古典主义”》一文,最早系统地倡导、阐发了“书法新古典主义”流派。这是河南省书法家协会驻会同仁共同探索的成果。文章提出:“作为一种历史和时代的选择,在传统基础上的创新已成为时代的主流,它在当代书坛中占绝对优势。这是中国特色的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所决定的。为明确表述其特征,我们将之称为‘书法新古典主义’。”
来源:连笔字网 2023-12-30 20:32:15 作者:连笔君
周俊杰、李强在1991年第3期《书法研究》上发表《论“书法新古典主义”》一文,最早系统地倡导、阐发了“书法新古典主义”流派。这是河南省书法家协会驻会同仁共同探索的成果。文章提出:“作为一种历史和时代的选择,在传统基础上的创新已成为时代的主流,它在当代书坛中占绝对优势。这是中国特色的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所决定的。为明确表述其特征,我们将之称为‘书法新古典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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