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私有
旧中国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建国后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农业方面的这项工作在一九五八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时完成),再到后来实行人民公社化,土地公有制正式确立。
38年前即1981年批准的居住用地如果至今未建设或者建筑物已经完全拆除,这块地就成了村内空闲地,村内空闲地归集体所有,所以,村集体收回是有法律依据的。
请问关于中国土地私有的问题
在我国,从1956年开始,从来没有法律规定说土地是私有的,一平方厘米都没有。土地私有是什么概念,那土地就变成像你手上的手机,你有权把它卖了,可以送人,可以扔掉,别人无权干预,因为手机是你私有财产。土地可以公有国家用,公有集体用,公有私人用等,土地的价值就是在于使用。只有使用才能解决吃饭问题、才能产生经济或社会效应。至于有人说这块地是他的,那块地也是他的,这是习惯性说法,随口说的。我们对这句话应该这样理解:这块地他有使用权,那块地他也有使用权。我们还经常听到这样的话:土地拍卖。这个拍卖,其实不是所有权的拍卖,而是使用权的拍卖。土地的任何使用权的时间都是有限的。
请解释一下土地私有是什么意思
我国现在土地制度是公有制,即土地是国家的人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和处置权,这和我国的制度和现实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土地私有化是指土地所有权交给个人的一种制度和思想.土地私有化可以促进农业的发展,单同时又是会造成土地紧张,又抑制总体农业的发展,因为私有化会造成土地所有集中,使用分配不当等弊端,我国的国情看来现在不可能实行土地私有化,我国本身就是个农业国家,人多地少,我们更重视总产量而不是单位效益,如果土地私有,单位效益上去了单总产量又下来了,这会造成粮食紧张,农资矛盾加剧等严重后果.土地私有还会造成,农村人口严重外流,城市失业率上升,治安下降,贫富分化加剧,社会不公平现象和歧视现象严重,社会动荡,贪污腐败等等不良后果.但是土地私有化也是有好的方面的,土地私有能提高劳动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我国总体竞争力等.但是现状看来是得不偿失,而且相关法律几乎没有,社会也缺乏制约机构来控制土地使用,国家如果需要征用土地困难也会变大,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的基础建设仍需要国家总体规划,所以土地私有化是不提倡的.
什么是土地私有制土地私有制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私有制:土地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土地分配模式,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原始公社制度的瓦解和私有制制度的产生而逐步形成的。[1]
中文名
土地私有制
最早出现形式
奴隶主土地所有制
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形式是奴隶主土地所有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又先后形成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这三种土地私有制的共同特点是农业劳动者和土地占有者相分离,劳动者无地,有地者不劳动。土地所有者和劳动者处于对立地位,两者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此外,虽然也存在着处于从属地位的个体农民的私有土地,但往往成为大土地所有者兼并的对象。
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有什么区别?
现在都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土地性质会注明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我国没有土地私有化,所以不存在私有土地的说法,不过可以进行土地承包承包期内使用权由承包人享有
什么是土地私有制
土地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土地所有制,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原始公社制度的瓦解和私有制制度的产生而逐步形成的。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形式是奴隶主土地所有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又先后形成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这三种土地私有制的共同特点是农业劳动者和土地占有者相分离,劳动者无地,有地者不劳动。土地所有者和劳动者处于对立地位,两者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此外,虽然也存在着处于从属地位的个体农民的私有土地,但往往成为大土地所有者兼并的对象。
土地私有制的出现
春秋年间,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大量的旷土隙田逐渐得到垦辟。一些奴隶主尽量驱使奴隶从事荒田的开垦,使耕地面积急剧增加,私田大量出现。“公田”是不能买卖的,私田却真正是私有财产。“公田”是要给“公家”上一定赋税的,私田在开始时却不用上税。与此同时,贵族还企图在公田上确立自己的私有权。以前公田属于代表奴隶主国家的周王所有,周王有权处置所谓“天下”的全部土地。他对于各国诸侯、卿、大夫受封土地的干预,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随着历史的发展,上述情况开始改变了。还在西周末年,奴隶主贵族就已经在抗拒周王夺取他们的土地和人民。到了春秋时代,一般的奴隶主贵族和一些国家的国君,与周天子争夺公田的斗争更加剧烈起来,许多诸侯、卿、大夫,事实上已经把公田逐渐变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就是周天子也不能任意侵犯。公元前580年,晋大夫却(xi)至公然与周王室争田,双方各不相让,竟然到晋侯那里打官司,最后取得晋侯的支持,王室才收回这块土地。大小奴隶主贵族,相互间为了一田一邑引起纠纷的事更是屡见不鲜。这说明周天子对土地的最高支配权已经丧失,土地王有的概念已不起作用,土地私有权得到事实上的承认。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810370.htm
请问什么是土地私有啊?实施后和现在的土地政策有什么区别?
私有就是土地的所有权就是你家的了,你爱干嘛干嘛。卖了,盖楼都没人管你。就像你家的锅碗一样,砸了,扔了,收藏都随你。
估计你是看他们说开会改革土地的事情了,其实他们说的不对,之后土地并没有私有,只是你权利更多了,你可以拿它入股,可以抵押贷款,可以包给别人收租(其实现在也能),但很多还是不能做的,比如在地上盖楼卖给城里人。现在的改革主要体现在流转方面而不是产权方面,当然变成70年后,两代人时间,也接近永佃田了,但毕竟不是私有。这也是国家怕发生大规模的土地兼并才拒绝实行私有的。
个人私有土地跟国有土地有什么区别?
您好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首先 要看清您家房子的的房产证 和 土地证是不是县级以上国土部门颁发的
只要是国家颁发的 那么
土地证 就是土地使用权证
在中国(大陆地区)土地分为国有成长土地 和集体土地
房子所在的土地 要么是国有的 要么是集体的(宅基地)
因此 不存在私有土地一说
除非是解放前的房契地契
但是随着几次房产改革 若没有转成国家颁发的土地证 房产证的话
效力待定
不能那国民政府的文件现在来证明权属
想了解使用权的性质 就要看清房产证 土地证的证载内容
是国有使用权证 还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征用 征收补偿 在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都是有
明确的征用 征收补偿标准的
这个没什么可建议的 完全是按照国家定的规则来
国家征用 征收 是有强制性的
就是那个标准
走也得走 不走也得走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 可以百度给我留言
扩展
你好谢谢你上面的解答还想问个问题现在拆迁房子使用总面积平方对比是怎样给予补偿的(比如|比1.5)或是多少?求解谢谢!
补充
这个面积补偿 是具体拆迁事项 具体标准
还是要看被征房产的位置 地段 以及公布的拆迁公告
土地私有制好处
土地私有制度是世界各国的普遍现象与事实,土地不私有是罕见现象,在世界200多个国家与地区中,只有约2%的国家或地区土地不私有。可见,土地私有也算是对世界土地普适制度的接轨。
世界最发达的一批国家都是土地私有制国家,比如美国与日本。这些国家土地私有,社会和谐,土地私有并不危害这些国家的和谐程度。在土地国有的几个国家中,基本都是相对贫穷的国家,如朝鲜、古巴,大陆地区人均也不富裕。
土地私有的国家中,即有人口密度很大的国家,如荷兰、韩国,也有人口密度很小的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更多的是人口密度一般的国家。在土地国有的几个国家中,人口密度相差也不小。可见,人口密度因素对土地制度应该没有什么影响。
土地私有的国家中,即有人均耕地很多的国家,如加拿大、俄罗斯,也有人均耕地比较少的国家,如韩国、日本。韩国与日本人均耕地面积都比大陆人均耕地面积少。可见,人均耕地因素不是土地不私有的理由。
土地私有的国家中,即有人均自然资源多的国家,也有人均自然资源少的国家。可见,人均自然资源因素对土地制度应该没有什么影响。
土地私有的国家中,即有人口多的国家,也有人口少的国家,各国人口数量差别巨大。可见人口数量因素不是土地国有或私有的理由。
土地私有的国家中,即有历史悠久的国家,也有新的移民国家,国家历史因素不是土地国有或私有的理由。
在土地是否应该私有的理由中,中国大陆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大陆地区没有理由与众不同。对于大陆农民,耕地的相对重要性在逐渐下降,耕地私有化对农村社会影响程度在逐渐变小。对农村社会的震荡程度或可能危害程度正在逐渐下降。
大陆福利制度逐渐普及到农村,耕地作为福利分配的重要性在逐渐下降。耕地地租占农民的收入比例较小,逐渐普及农村的现代福利制度,已经可以代替耕地地租福利。这个耕地地租福利对农村的稳定,起的作用已经很小了,可以用现代福利制度代替了,国家也有能力适当给予农民一些福利。耕地作为福利分配,存在一个重要缺点,在旱灾或涝灾发生时,耕地收益就会减少许多或变为负数,这个时候的耕地福利就成为负福利,这是耕地作为福利分配的不稳定性表现。不如彻底废弃耕地福利分配体系,改变成稳定的,具有人类普遍性的福利制度。
某些弱势的农民靠自己分配的一些耕地,已经难以相对体面的生活。国家给予这些人一定的福利帮助,已经显的非常必要。对于某些农民,有没有自己分配的耕地,这些人都难以体面的生活,都需要国家的帮助。
从经济学角度看,耕地私有,对几乎所有的农民都有好处,不论强势者,还是弱势者。如果土地私有,农民可以一次性获得耕地的全部收益。如果信息完好,农民卖掉耕地获得的钱,生的利息应该等于不卖耕地的情况下,耕地产生的地租租金额。
多一个自由度,就多一份自由,就多一份可能,就多一份潜在好处。在土地私有化的情况下,农民可以卖地,可以买地,可以不卖地,也可以不买地。农民可以选择的内容多了,自由度增大了,农民的收益也会跟着增大。
土地私有的主要好处有以下几个方面:1,会提高土地的价值,增加农民在土地上的收益。现在的农民只是暂时租赁政府的土地,近几年才开始变成无偿租赁。土地名义上不属于农民,农民不会对土地增值进行长期投资,也不会特别珍惜自己无偿租赁的土地。土地一旦私有,这些土地就会属于农民,农民就可以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利用,提高土地的价值。农民的收入也会随之增加。
农民可以自由买卖土地,土地在自由买卖过程中,可以优化组合,有利于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有利于农民更方便的搞农业生产。土地自由买卖,善于种地的农民,有余钱的农民,可以投资购买土地,使自己在农业生产上,达到最优化。也可以使自己在农业上的收入,达到最大化。这个过程是土地的集中过程,也是农业的机械化过程。土地自由买卖,可以导致专业农户,平均耕地面积增大,有利于农业机械化的普及。
对于其它农民,可以发挥自己的长处,扬长避短的经营自己的事业(种地是个人的事业,做生意是自己的事业,进城市谋生是自己的事业)。干自己最善于干的事情,干自己收入最多的事情,干自己喜欢干的事情。
这些农民如果想脱离耕地,可以卖掉自己的耕地,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作为提高自己生存能力或生活质量的第一桶金。减少了农忙时节,在城市生活工作的农民回家务农的情况。有利于延长农民工在城市持续工作的时间,减少回村务农路途上的各种损耗,提高社会运行效益。减少了进城农民按照农忙时节,周期性回家务农的人次。比如在麦忙时节,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一般要回家收麦,此时楼房建设会暂停一段时间。如果土地私有,这样的现象,可能就会消失。总体上看,土地私有,对几乎所有农民都有好处。
耕地私有,不但对农民有好处,对城市居民也有潜在的好处。喜爱或善于种地的城市居民,可以在农村购买耕地,搞农业生产。这能满足一部分城市人的某些愿望,提高这些城市人的综合生活质量。
农业不仅仅是种植业,还包括畜牧业。在种植业地区,存在大量畜牧业,畜牧业的地位在种植业地区越来越重要。畜牧业的收入已经成为种植业地区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在一些种植业地区,畜牧业地位已经超过种植业的地位。
畜牧业的生产与种植业一样,需要土地。养牛需要养牛场地,养羊需要养羊场地。种植业地区的农村,家家户户都有搞种植业的耕地,但是没有专门的养殖业用地。农民搞养殖业,一般是占用村庄附近某些空闲土地作为场所,在养殖业规模不大时,这些空闲土地,基本可以满足农民的养殖用地需求。随着养殖业的发展,缺乏养殖业用地,成为制约农村养殖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缺乏养殖土地,是许多懂技术,有人力,难以扩大自己家,养殖牲畜规模的重要因素。大部分养殖户,十几年内,养殖场所占用的土地面积没有任何改变,原因是没有新的空闲土地。
种植业地区的养殖场所一般在村庄里面或周围。离村庄过远,太孤独,不安全、不方便,离村庄过远的养殖场所比较少。村庄里的养殖场所,主要在自己家的宅子里,比如空闲的宅子或已经住人的宅子的空闲部分。村庄周围的养殖场所,一般占用的是自己家的耕地。离自己村庄比较近的耕地,不是每家都拥有的,大部分家庭的耕地离自己村庄都比较远。
离村庄比较远的耕地,难以成为养殖场所,这个因素束缚了许多农民的养殖愿望,限制了许多养殖户,扩大养殖规模的能力。拥有离村庄比较近耕地的农户,也许没有养殖技术,没有养殖牲畜的想法。这些离村庄较近的土地,照样难以成为养殖场。这是土地不可以自由流动的重要缺点,难以优化配置土地供应。后果是,农村养殖场的规模比较小,缺乏规模经济效益,各种劳动效率比较低,增加了养殖成本。后果之二是,使农村小养殖场遍布村庄,离农民生活居住的地方太近,导致农村乌烟瘴气、蚊蝇兹生,恶化了农村的生活环境,降低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如果实现土地私有,会较快增大各种养殖场的规模,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遏制农副产品价格的上涨。
如果能在村庄附近得到一个养殖基地,农民就不会在自己的宅子上搞养殖了。如果能在村庄附近得到一个较大面积的养殖场,农民就更不会在自己宅子上搞养殖了。如果土地私有,可以自由使用其用途,养殖户可以在村庄附近购买一块土地,作为自己家庭新的养殖基地。村庄内部宅子上的养殖场,会逐渐被废弃,有利于净化农民生活居住的环境。
2,耕地私有可以极大的改变农村老年人的地位。农村老年人有了自己的一份耕地,自己的这份耕地可以成为大部分农村老年人的最大财富,成为自己养老的本钱。如果一个老年人拥有两亩耕地,就可以价值上万元,老年人就有了养老的依靠。靠着这些价值万元的土地,拥有了与自己子女谈判的本钱。子女就多了一个赡养老人的经济动力。现在农村老年人的地位实在太低了,主要就是土地共有所致。
3,可以遏制草原的沙漠化,可以遏制湖泊的竭泽而渔,可以解决森林乱砍滥伐问题,可以解决山地的严重水土流失问题,避免丘陵的石漠化。土地私有是实现草原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也是山地可持续开发与利用的基础,还是湖泊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基础,当然也是耕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道理很简单,如果这些东西不是私有的,而是公共的,满足不了人们需求,因为需求成本太低,必然导致无限需求,公共资源必然会供给不足,当然就会产生过度放牧、过度捕捞、过度砍伐、过度利用等问题。
4,可以实现土地的自由交易,这对城市降低房子价格很有帮助。如果大陆实现了土地的私有化,并允许自由土地贸易,可以使现在大陆地区大城市的房子价格平均下降50%左右。可以使小城市的房子价格也下降一些。这对实现城市居民人人有房住,很有帮助。
大陆实现土地私有,可以降低城市房子价格。房子价格的下降,有利于农民进城,在城市长期生活居住,永久的成为城市人。会极大促进大陆的城市化速度,促使人口在城市的积聚。
农民卖掉自己的耕地,可以获得一笔收入,供自己在城市长期生活居住。卖掉耕地可以使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少一个牵挂,有利于进城农民更安心的在城市工作生活。
人口在城市集聚有利于提高大陆社会与经济的运行效率,减少浪费。可以较大幅度提高国民平均幸福水平,主要提高新进城农民的综合幸福水平。
房子价格下降有利于在城市工作的农村户籍人口购买城市的房子,在城市安居乐业。农民在城市安居乐业,有利于这些人与家人长期生活在一起,促进亲情的交流,减少这些家庭成员相互探亲的次数,有利于缓解交通压力,特别是缓解春运的压力,可以节约很多探亲路费。
5,土地私有可以改变拆迁补偿方式,减少各种浪费。由于不承认土地私有,导致中国大陆的拆迁补偿标准主要是按照建筑面积补偿,而不是按照土地面积补偿,这导致居民在自己的宅子上面,大量盖并不需要的房子,浪费居民很多财富。盖这些不需要的房子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得到拆迁补偿,这是居民为了适应不合理的拆迁制度,必然产生的行为。
这些为了得到拆迁补偿而盖的房子质量比较差,有些是在原来的房子上面,加盖一层房子,加盖这些房子的目的就是为了等待拆迁,在等待拆迁期间(这个时间很长,一般是几年时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在非常时期(比如地震发生),非常有危害。
如果土地私有,拆迁补偿必然会考虑土地面积,主要按照土地面积补偿居民,建筑面积会按照成本补偿。这会导致为了得到建筑补偿而盖房子的现象消失,是国家制度的前进。
在房子价格比较低的地方,其实就是土地价格比较低的地方,居民的财富主要体现在建筑上。拆迁补偿按照建筑面积补偿,还不算太不合理,促使居民为了得到建筑补偿而盖房子的动力减弱,一般不易产生这样的盖房子现象。在房子价格比较高的地方,其实就是土地价格比较高,但是却按照建筑面积补偿,这必然会导致人们为了得到较多的补偿而盖不需要的房子。比如上海的房子价格每平方米上万元,建筑成本不到每平方米2000元,其实房子价格的成本此时主要是土地价格成本。而拆迁补偿却不按照这个主要成本计算,确实比较荒唐,这个荒唐的根源主要来自土地国有制度。
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是,房子价格高的地方,补偿标准高,房子价格低的地方,补偿标准低。房子价格高的地方与房子价格低的地方的建筑成本差不多。比如上海各地的建筑成本类似,但是房子价格却差别巨大,其根源在于土地价格产别巨大。
6,土地私有可以提高农业劳动效率,减少农业领域的劳动力需求,增加非农业领域的劳动力供应,缓解民工荒现象,促使社会经济运行效率提高。
大陆实现土地私有的重大好处主要有以上几条,土地私有化还有很多其它好处,比如可以减少在土地领域的腐败现象。土地私有可以减少人们不劳而获,等各种投机行为,建立成信、勤劳治富的观念。
土地私有可以使国民感觉的财富增加,提高国民的幸福感,提高国民的消费动力,增加内需。中国农民有8亿至9亿人,中国耕地大约在18亿亩左右,农民人均2亩耕地。如果土地私有,耕地市场价格估计会平均每亩5千至1万元之间(2008年)。农民家庭一般平均4口人,这意味着农民自我感觉的财富,每个家庭可以增加3万元左右。对于农民这是一笔可观的财富。有利于增加农民的生存信心,减少农民自杀行为,增强农民幸福感觉。土地私有带来的农民自我感觉的财富增加,可以增强农民的消费行为,促进国内市场消费需求增加,进而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对于东亚农耕人口国家,增加国民自我感觉的财富拥有量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东亚农耕人口太热爱储蓄了,这往往导致内需不足。想方设法增加大家自我感觉的财富拥有量,在东亚显得格外重要,可见,土地私有是走向市场经济的中国的必由之路。
土地私有还可以挽救生命。贫穷的农民在遇到大病时,往往没有财力看病,只有等死。如果土地私有,这些农民就可以卖一部分耕地,获得一些现金,挽救自己的生命。
土地私有有利于中国社会的进步。土地私有可以减少政府直接控制的土地资源,有利于个人力量的增强,有利于个人摆脱政府的强力控制,有利于减弱极权势力。长远看,有利于中国民间实力的增强,有利于抗衡强大的政府,促进中国走向民主社会。
农村耕地是按照人口数量平均分配,没有考虑各个的家庭的劳动能力,不是最佳配置。这样的分配也体现着不劳而获的事实,是促进农民生育的重要因素。平均分配农村土地,降低了农民的生育成本,加大了农村自由生育率。如果土地私有,平均分配土地将变的不可能,会有效降低农村的自由生育率(非人为控制的生育率),实现农民按能力养育孩子的历史传统。在可以避孕的时代,就是按照按能力生育孩子,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承认土地私有
原创:1,中国古代有商鞅变法,李悝变法,吴起变法等,意义是有利于封建制度在秦,魏,楚国确立。(鲁国“初税亩”,齐国“相地而衰征”不符合“允许自由买卖”一条)
2,中国近现代有中共领导的1931年土地革命,1947年解放区土改,1950-1952全国新解放区土改。意义是消灭封建剥削土地制度,解放农村生产力,为武装斗争争取农民,为新中国工业化开辟道路等。
3,世界近现代有俄国1861年农奴制改革,1868年开始的日本明治维新等,意义是使俄国,日本走上资本主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