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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的五项基本原则是

来源:连笔字网 2023-12-19 02:39:16 作者:连笔君

和平共处的五项基本原则是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这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当时,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在北京开始谈判。31日下午,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印方代表团,在谈话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发表谈判公报,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两国政府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公报和协定中,把它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同年6月底,周总理先后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他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联合声明》都写进了这些原则,并进一步确认它适用于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

中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国政府提出,并与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的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半个世纪以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而且也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这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当时,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在北京开始谈判。31日下午,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印方代表团,在谈话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发表谈判公报,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两国政府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公报和协定中,把它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同年6月底,周总理先后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他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联合声明》都写进了这些原则,并进一步确认它适用于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的有29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亚非会议(又称万隆会议)发表了著名的《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宣言提出的十项国际关系原则包括了这五项原则的全部内容。1957年毛泽东主席在莫斯科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坚决主张一切国家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63年底至1964年初,周总理出访亚洲、非洲和欧洲的14个国家,提出了我国经济援助的八项原则,把五项原则扩展到经济领域。1974年邓小平同志在特别联大上再次强调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都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1988年,邓小平同志更明确提出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逐步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不仅在各国大量的双边条约中得到体现,而且被许多国际多边条约和国际文献所确认。1970年25届联大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和1974年第6届特别联大《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都明确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在内。

几十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国际友好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国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而且是其忠诚的奉行者。在这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有哪些,有什么重大意义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
在1953年周恩来访问印度时提出互相尊重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来在措辞上作了修改,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后,获得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赞同,成为解决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中国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完整体现,标志着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
半个世纪以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而且也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几十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国际友好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国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而且是其忠诚的奉行者。在这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扩展资料:
诞生背景
这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当时,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在北京开始谈判。31日下午,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印方代表团,在谈话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
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发表谈判公报,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两国政府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公报和协定中,把它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同年6月底,周总理先后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他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联合声明》都写进了这些原则,并进一步确认它适用于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的有29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亚非会议(又称万隆会议)发表了著名的《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宣言提出的十项国际关系原则包括了这五项原则的全部内容。1957年毛泽东主席在莫斯科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坚决主张一切国家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63年底至1964年初,周总理出访亚洲、非洲和欧洲的14个国家,提出了我国经济援助的八项原则,把五项原则扩展到经济领域。1974年邓小平同志在特别联大上再次强调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都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1988年,邓小平同志更明确提出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逐步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不仅在各国大量的双边条约中得到体现,而且被许多国际多边条约和国际文献所确认。1970年25届联大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和1974年第6届特别联大《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都明确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在内。

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是谁提出的?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时在机场受到尼赫鲁总理的欢迎

这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当时,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在北京开始谈判。31日下午,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印方代表团,在谈话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发表谈判公报,并签署了《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两国政府一致同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公报和协定中,把它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同年6月底,周总理先后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他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联合声明》都写进了这些原则,并进一步确认它适用于同亚洲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

五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早在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宣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就指出:“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尊重领土主权等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这实际上已经提出了包含在后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的两大原则,即尊重领土主权和平等互利。

1955年4月17日,周恩来飞抵印度尼西亚参加18日至24日在万隆举行的亚非二十九国首脑会议。这是史无前例第一次有占全球人口半数以上亚非新独立民族国家官方代表团聚首的盛会。

周恩来在会议上力排非议和众议,主张“求同存异”,力主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进一步丰富其内容。会议一致通过的《亚非会议最后通报》规定了万隆会议的十项原则,主要是在原来五项原则之外又增加了五项:

即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尊重每一个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利益服务;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如谈判、调停、仲裁等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防争端;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

扩展资料:

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的意义

1、它增进了世界各国对新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和认同;

2、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

3、为国际间和平解决争端提供了规范;

4、成为维护世界和平及谋求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最重要的原则是()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最重要的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的独立完整。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团就关于两国在中国西藏地区的关系问题举行谈判时,首次完整地提出了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在亚非会议上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缅联合声明中改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必须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在国家利益中要始终把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是独立行使国家权利的前提。

扩展资料

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政府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正式写入了双方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从而使五项原则首次作为一个整体在国际条约上成为发展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

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先后同缅甸、尼泊尔、蒙古、巴基斯坦、阿富汗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

1978年8月,中日两国签订的和平友好条约和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期间发表的中美联合公报(即上海公报)也都提出,要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

中国和平外交五项基本原则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宗旨。独立自主是中国对外政策的根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处理同一切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

扩展资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的背景和渊源:

第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周恩来总理首次以完整的形式提出来的。1953年12月31日,周总理在会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逐条逐句地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形成一个如何处理两国关系的系统思想。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其基本思想就是新中国成立后外交工作的指针。在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和政协其他有关文件中,在10月1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成立的公告中,均有提及。

1950年2月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也写入了一些有关原则。可以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我们党和国家当时外交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拓展。

第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思想不是中国独创的。它是人类热爱和平、反对战争思想的传承和发展。从共产主义运动的角度讲,列宁在1919年底提出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应和平共处,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思想来源之一。

第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新中国成立后内外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建国之初要同外界打交道,要同其他国家建立和发展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外交理论核心和实践指南

中国的五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由中国政府提出,并与印度和缅甸政府共同倡导的在建立各国间正常关系及进行交流合作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半个世纪以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中国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础,而且也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扩展资料:

意义:

1、它增进了世界各国对新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和认同;

2、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

3、为国际间和平解决争端提供了规范;

4、成为维护世界和平及谋求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

和平共处 五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1.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全面总结概括了当代国际间关系与交往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其本身五个原则相互联系,以“相互尊重主权”为出发点,引申出各项原则;又以“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作为总目标,以其他原则为保障,从而形成了完善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相互补充发展,具备了比单一原则更丰富全面的内容。
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在于:
(1)它具有国际强行法性质,对国际事务具有普遍约束指导作用
(2)它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完善了国际法原则体系
(3)它为国与国交往合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行为准则
(4)它是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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