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的逐步取消
1月18日电日前,北京市宣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市属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约22万人取消公费医疗,并入职工医保。公务员医疗保障改革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记者从各地了解到,截至目前,内地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费医疗。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此后,全国大部分地区根据文件精神,陆续取消了公务员公费医疗,对在职和退休公务员(离休人员除外)实行医疗保险。山东、广东、江西、江苏、湖北等7地公务员尚未全部取消公费医疗。
其中,河北全省在职和退休的公务员全部加入医疗保险,2.8万左右离休人员仍然享受公费医疗。
在山东省17个地市中,除济南、烟台尚未完全取消公费医疗外,其他15个地市都已经实现了全员参保。2012年,山东省计划将省直机关公务人员和其他尚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医保范畴,具体方案还在调查研究中。
广东绝大部分地市已完成了公费医疗制度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接轨。其中,深圳市公务员1992年就全部参加了职工医保。虽然目前广东省直、中央驻穗单位及广州市公务员并未完成公费医疗与医保接轨,但广东省、广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均表示,公费医疗改革并没有停顿。
江西省设区市和县区基本都实行了医保,只有省直机关和南昌市及所属县区还在实行公务员公费医疗。
在江苏,除了南京市和省直机关外,其余12个市全部将公务员纳入医疗保险,取消了公费医疗。
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务员仍享受公费医疗。符合湖北省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人员有:在职及离退休公务员、医疗统筹人员(享受公费医疗的在职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此外,还有数万名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公费医疗。
另外,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青海等省区,公务员在参加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得了大病,医保胜于公费医疗。由于公费医疗没有实行大病统筹,也不享受社会医疗救助,在大病救治中,超出公费医疗目录的材料、药品、服务项目,要全部由个人承担。
但门诊和普通病种住院报销比例,公费医疗高于医保。
大多数被采访的公务员普遍表示接受医保,认为可以化解许多矛盾和问题,也避免了财政方面的入不敷出。有人说,“以医疗保险取代公费医疗是大势所趋”。
为什么要改革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
我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这种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其制度性弊端,使之既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种制度性弊端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统包统揽的福利制弊端,单位和个人没有自我保障和约束;二是单位保障的非社会管理弊端,既没有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也导致不同单位负担畸轻畸重,更导致职工待遇苦乐不均;三是医疗与保险一体化运作,没有第三方制约。由于这种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使得这种制度运行四十多年来,产生了花费不少、效率低下的最终结果。具体表现为:①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浪费严重,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全国职工医疗费用仅从1978—1997年就增加了28倍。同时,据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约占全部医疗费用的20%~30%。一些医疗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大量经销贵重药、进口药甚至营养滋补品、非医疗用品。一些职工缺乏节约医疗费的意识,“小病大养”,“一人劳保,全家吃药”。②很多困难单位职工,医疗费用报销越来越困难,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日益突出。绝大多数企业已经无法执行劳保医疗制度的规定,而是采取定额包干或按比例报销的办法,一些困难企业则常年无力报销职工的医疗费。③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企业社会负担过重,加之现行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仅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及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农民朋友均没有纳入到公费、劳保医疗的范围内,这些都既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也不利于保护这些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④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以单位自我保障为主,职工医疗费用社会互济程度低,新老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之间,职工医疗费缺乏统筹互济,职工医疗待遇苦乐不均,许多经济不发达地区和效益差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待遇得不到保障,引发大量的社会矛盾。另外,由于劳保医疗分散在各个企业自行管理,企业“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加重了企业的社会负担。
传说公费医疗要被取消了,是吗?
是的。
北京市率先试行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将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其他省市估计也很快会实现取消公费医疗,实行医疗保险。据悉,高校学生也将纳入医保体系,不再享受公费医疗。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直享受公费医疗,听说今后将取消公费医疗,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即使以后取消公费医疗,你作为一名员工企业或事业单位有责任为你缴纳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这个是国家规定强制缴纳的。具体办理流程都是单位人员办理,到时候你只要提供他必要的材料就行了。
广州2020年取消公费医疗怎样看病?
广州2020年取药公费医疗看病的话,根据政府的通告就是这样子,没有什么多余看法。
公费医疗的报销比例
(1)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
≤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
>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
在职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
≤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
>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
(2)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
≤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
>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
退休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
≤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
>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7%,个人负担3%;
(3) 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门诊费用报销90%,个人负担10%;住院费用报销95%,个人负担5%。
(4) 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的报销比例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南京2013年起取消公费医疗
2013年1月起,南京市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实现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制度政策、统一参保缴费、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医疗服务。
据介绍,目前南京有参加企业职工医保人员330万名,有约2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将和企业参保职工一样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卡就医、购药,按照职工医保和大病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同时,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各参保单位可在参加职工医保外,另行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此前,江苏省除南京以外的其他12个省辖市已取消公费医疗。
中国什么人能享有公费医疗?
地厅级以上领导。
其实,对应这个级别的领导,
不论古今中外,都有很多特殊待遇的。
在中国古代,这个级别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做“通贵”,跟一般的官员本质不同的。
至于公费医疗,
关键其实并不在于是否公费,而是优质医疗资源是否足够充裕。
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现实条件下,勉强公费运行,其实毫无意义。
所以,我们国家当前的基本矛盾才是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所以,发展仍然是,而且在可以预期的未来内也将一直是,硬道理。
公务员公费医疗制度到底改成啥样了
全国大部分地区根据文件精神,陆续取消了公务员公费医疗,对在职和退休公务员(离休人员除外)实行医疗保险。山东、广东、江西、江苏、湖北等7地公务员尚未全部取消公费医疗。
其中,河北全省在职和退休的公务员全部加入医疗保险,2.8万左右离休人员仍然享受公费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