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交警会按照规定依法作出责任认定。公布责任时,交警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当事人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只能一次,复核结论就是最终责任认定,不能再次复核,也不能起诉交警队。
3、当事人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当事人间调解未成功或者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4、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受害者可向法院请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费)、交通费、住宿费、财产损失。
若构成伤残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鉴定构成伤残,可追加诉讼请求要求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由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扩展资料: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的正确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六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第六十九条 伤人事故符合下列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
(二)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官方修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三类事故可快速处理
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二、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三、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内容。
四、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五、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第七十三条 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交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汽车碰撞处理流程
1、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以警示其他车辆,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2、查看伤亡情况并现场拍照:在路面发生刮蹭后,要确认一下现场有无造成人员伤亡。如果是轻微的擦碰,未造成重大影响。可以由双方将事故现场照片拍摄下来,自行协商解决进入快速理赔流程。
3、双方协商责任:拍完照双方先经过协商责任,协商一致后应及时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如果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则应该及时报警。据相关交通条例,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或者协商不成又不及时报警、造成交通堵塞的行为,民警将予以拆除现场,并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扩展资料:
车祸造成人身伤害赔偿注意事项:
1、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4、由于车祸造成的实际损害是比较大的,而要是当事人处理车祸的时候,还一片茫然的话,之后的责任就有可能比较重。采取正确的措施来处理车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损失,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汽车交通事故理赔流程,车主在交通事故后应注意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一方,最重要的就是索赔问题了,很多当事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在交通事故索赔时需要注意什么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由于每个案件情况不一样,需要注意的问题也不是一概而论的,今天我们就几个共性的关键点给大家做一个分享。首先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三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败诉的风险会比较大,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在诉讼时效内起诉;第二个就是原始证据的留存,对于一些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花费的产生,一定要保留好原始发票,这样才便于我们后期主张权利,否则有可能出现因证据不足而败诉的可能性;第三如果是和解结案,一定要签书面的和解协议,否则所有承诺都有可能成为“空谈”后期主张权利只会更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