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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免疫规划中心

来源:连笔字网 2023-11-25 21:00:26 作者:连笔君

连笔字网今天精心准备的是《中国免疫规划中心》,下面是详解!

中国免疫规划40年还将面临哪些挑战?

7月22日,国家药监局负责人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受到此次狂犬病疫苗案件的影响,很多人对打疫苗的安全性及必要性问题产生了动摇。

事实上,我国1978年开始实施计划免疫以来,通过普及儿童免疫,减少了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和死亡。7月13日,在卫健委《免疫规划40周年问题答复》中,提到了诸多相关成果,疾病防控效果显著,如2000年,我国通过无脊灰的证实;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与1992年相比下降了97%等。

免疫规划40年

目前,我国疫苗主要分为两类,可以简单称之为“一类苗”和“二类苗”。

一类苗指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目前我国的一类苗主要有乙肝疫苗、卡介苗、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等。这一类疫苗,因为是免费提供的,因此,由各省市政府负担其经费,它们由各省政府进行预算、招标采购。采购的厂家不同,价格会稍有差别,采购完成后,统一分发至各疫苗接种点。

二类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疫苗。这一类疫苗不再由政府集中采购,而是由各疫苗接种点自行采购,这一类苗的定价通常根据市场规则定价。

不久前,在中国免疫规划40周年活动上,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疾病控制局局长毛群安指出,目前疫情监测显示,多种疫苗针对的传染病发病率降到了历史最低水平。“2017年,中央财政对免疫规划工作投入达到35.64亿,地方政府也花费了大量的经费来支持这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把及时安全有效、群众迫切需求、财政可负担的第二类疫苗纳入免疫规划,以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事实上,我国1978年开始实施计划免疫以来,通过普及儿童免疫,疫苗接种的普及直接或间接挽救了无数生命,极大地降低了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指出,我国开始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至今已整整40年,覆盖了12种疫苗可预防疾病。从4苗防6病到14苗防15病,我国终结了天花,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控制了乙肝、麻疹、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乙脑等疾病。

7月13日,卫健委《免疫规划40周年问题答复》也指出疾病防控效果显著。2000年,我国通过无脊灰的证实;推广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后,小于5岁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从1992年的9.67%降至2014年的0.32%,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与1992年相比下降了97%。

中国免疫规划尚存挑战

在这40年中,中国质量疫苗研发管理及生产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生检所副所长徐苗也强调,我国计划免疫工作主要依靠的是我国自己生产的疫苗。如EV71疫苗是中国领先研发的创新型疫苗,也是目前唯一可用于预防严重手足口病的疫苗。2016年3月22日,世界上第一针EV71疫苗在北京成功接种。

此前,北京食药监部门一位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疫苗质量标准体系由中国药典标准和药品注册标准两部分构成,均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

与此同时,药品在批签发时也是非常严格。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下称中检院)在5月24日向媒体进行开放。据了解,其批签发资料审核环节,工作人员对疫苗质量关键项目的检测结果进行趋势分析,并将企业提交的数据与中检院的检测结果进行比对。一旦发现异常偏离,将要求企业进行反馈,必要时,可能会启动到企业的现场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

不过,疫苗安全性全部批次都查,即每批疫苗均做无菌和异常毒性检查,该两项检验项目由生产企业所在辖区的授权药检机构承担,结果汇总至中检院统一签发。但有效性只有5%的批次会被查,因为若每一支疫苗、每一个检测项在批签发时都检,时间耗费过长,影响疫苗有效期。

2017年10月27日长春长生被立案调查的批次不在5%的抽检中,而是在国家药品专项抽验中,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在国产疫苗为我国免疫规划主力军的大背景下,如何保证疫苗的安全有效性是一个很重大的问题。

与此同时,国家卫健委也指出,中国免疫规划体系尚存一些挑战。由于各地差异较大,财政支持力度、人员素质和服务管理水平、人民群众对疫苗科学知识的认识程度都不一样,城乡差异、收入差异使得需求多层次、多样化,这些都反映了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

其挑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投入不足;二是人才短缺,人才素质无法完全满足需求;三是疫苗产品不够丰富,国内企业在新疫苗、多联疫苗研发和上市滞后于国际企业;四是个别地区个别人群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病仍处于较高水平,慢性肝炎等疾病患者负担很重;五是预防接种服务水平和群众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中国儿童法规

中国儿童法规...

中国儿童法规

与中国儿童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及如下法律:

《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刑事诉讼法》专门设置了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并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民法通则》专门设置了监护人制度,并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扩展资料:

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

1、姓名权

未成年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由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后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未成年人可以随父亲姓可以随母亲姓。

2、名誉权

名誉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名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列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重视和保护。

3、荣誉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对于歪曲事实、造谣诽谤、恶意中伤,侵害未成年人荣誉权的行为,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

4、隐私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该法还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5、抚养权

未成年人出生后有权享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抚养。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对于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父母需要协商并对其进行抚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成年人

中国儿童从出生到6岁要打多少针疫苗?

根据国家卫计委印发的《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我国儿童从出生起到6周岁要接种12种疫苗,共22至25剂次,以达到国家规定的免疫标准,预防包括乙肝、甲肝、肺结核在内的多种传染性疾病。

数据显示,2013~2016年4年间,我国总接种疫苗超过20亿剂次,异常反应报告数4万多例,总报告发生率为0.002%。其中最常见的异常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卡介苗淋巴结炎以及血管性水肿。而出现异常反应较多的疫苗包括麻疹风疹联合疫苗、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以及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中国疫苗和免疫网(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于2015年公布了全国13个省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办法。除死亡抚恤金外,这些地区根据异常反应的损害程度予以分级补偿,补偿标准多为上一年度该地区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范围从1至40倍不等。

补偿办法主要针对患者接种的第一类疫苗,即政府免费提供、并规定受种的疫苗;而由第二类疫苗(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如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等,接种引起异常反应的,国家规定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补偿费用。

疫苗接种的异常反应包括过敏、神经系统反应和其他临床损害,而疫苗质量不合格以及预防接种过程不规范等不属于接种异常反应的情形。

中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下载

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的网站,有“下载服务”,其下拉菜单有“专业软件”,可以下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接种点客户端软件V2.47版安装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本级具体在哪?干什么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其使命是通过对疾病、残疾和伤害的预防控制,创造健康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人民健康;其宗旨是以科研为依托、以人才为根本、以疾控为中心。在卫生部领导下,发挥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职能,围绕国家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任务,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研究,做好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安全、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妇女儿童保健等各项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工作,大力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加强对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在防病、应急、公共卫生信息能力的建设等方面发挥国家队的作用。

来源:http://www.chinacdc.cn/jgxx/

中国在医学上诞生了哪些重大科技成果?

1、脊髓灰质炎系列疫苗的研制及应用:让脊灰与中国儿童绝缘

2000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WHO)西太平洋区域消灭脊髓灰质炎证实委员会宣布中国为无脊灰状态。这是继全球消灭天花之后,世界公共卫生史上又一伟大业绩。

由于我国政府的大力推广及免疫规划策略的实施,自1994年10月以来,全国未有由本土野毒株引起的病例报告,曾被医学界称为“威胁儿童生命和健康的最大杀手”的小儿麻痹得到有效控制。

2、全国控制和基本消灭麻风病:向恐惧和绝望宣战

麻风病,一个曾经让人谈之色变、闻风丧胆的重大传染病,如今已难觅踪迹。1957年,为防治在我国多地大面积流行的麻风病,中国医学科学院成立了皮肤病研究所,根据我国麻风病流行情况,与国家的发展战略密切结合。

在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下,提出了符合我国麻风病流行情况的防治策略、技术和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果。

3、根治绒毛膜上皮癌化学疗法的创建与推广:从死亡率90%到治愈率90%的颠覆性突破

北京协和医院向阳教授带领团队对绒癌耐药机制、耐药标志物筛查和耐药逆转等开展了深入研究,并对耐药与危重病例的治疗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疗方法,使耐药及危重绒癌病人的治疗效果得到显著提高,完全缓解率达70%以上,治疗效果达国际领先水平。

4、屠呦呦发现了青蒿素,开创了疟疾治疗新方法

屠呦呦团队与中国其他机构合作,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并从《肘后备急方》等中医药古典文献中获取灵感,先驱性地发现了青蒿素,开创了疟疾治疗新方法,全球数亿人因这种“中国神药”而受益。

以青蒿素为基础的复方药物已经成为疟疾的标准治疗药物,世界卫生组织将青蒿素和相关药剂列入其基本药品目录。

5、难治性心血管疾病的临床救治体系

以冠心病、瓣膜性心脏病和复杂先天性心脏病为代表的心血管疾病是我国的第一大病,也是第一致死病因。近60年来,随着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的创建和发展,我国心血管疾病的救治水平和防治体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阜外医院几代人对建立心血管疾病救治体系进行了大量开创性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科技网-中国医学科学院建院60周年 十大科技成就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屠呦呦获诺贝尔奖

何时接种宫颈癌疫苗效力最高?

“接种HPV疫苗不会导致癌症,也不会影响生育。”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医师余文周说,现有3种疫苗都利用DNA重组技术,疫苗不含活的生物制品或病毒DNA,因此没有感染性。HPV疫苗也不含抗生素和防腐剂。动物实验中尚未发现接种HPV疫苗对生殖、妊娠、胚胎发育等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不良影响,但由于未设立良好的对照研究,作为预防措施,不推荐孕妇接种HPV疫苗。

针对因注射疫苗出现不良反应的新闻,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肿瘤流行病学研究室主任乔友林指出,以往的灭活或减毒活疫苗是将病毒注入体内,刺激肌体产生免疫反应,这种疫苗中的病毒会有毒性复活的可能;通过基因工程改变的HPV疫苗,是蛋白外壳,不具备传染DNA,没有任何感染性。但HPV疫苗的接种可能会造成一些不良反应,如局部的红肿疼痛以及发烧、头晕、恶心等全身症状,这都是疫苗肌肉注射后身体对异源性蛋白的常见反应,绝不代表疫苗不安全。

越早接种,疫苗效力越高,越符合成本效益。世界卫生组织要求,HPV疫苗需要尽可能在性活动前接种,即在第一次暴露于HPV感染前接种。

“发生性行为,可能会感染病毒,再接种疫苗,保护效果就差。”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妇瘤科主任高雨农说,有性行为后并非一定感染病毒,接种疫苗依然有效。接种疫苗是一级预防,从根本上预防宫颈癌这一致命性疾病。能接种宫颈癌疫苗的,应尽可能地接种。

HPV疫苗能不能实行免费接种?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通过后,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提出将有关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建议。HPV疫苗属于第二类疫苗,但目前我国需要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第二类疫苗比较多。“第二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会有一个优先的顺序。”余文周说,HPV疫苗价格较高,目前没有国内厂家生产此疫苗,因此在短期纳入国家免疫规划难度较大。将来可能会以多种方式推动第二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进程,如国家财政支持,或是通过医疗保险的方式。

中国医药集团是国企么?

中国医药集团是央企。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即中国医药集团,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全、综合实力最强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以预防治疗和诊断护理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分销、零售、研发及生产为主业。

医药集团拥有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医药流通配送网络和与国际水平接轨的30个配送中心,是国内最大的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企业,承担了80%以上的国家免疫规划用疫苗的生产任务。

扩展资料:

中国医药集团建立了生物制药、麻醉精神药品、抗感染药、抗肿瘤药、心脑血管用药、呼吸系统用药等生产基地和药材基地,以及通过美国FDA、欧盟认证, WHO预认证的符合国际标准的生产线。

其中,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企业,可生产中国法定的所有免疫规划疫苗品种,承担了80%以上的国家免疫规划用疫苗的生产任务,也是全球排名第六的疫苗供应商。

中国医药集团打造了一条包含中药种植、科研、生产、销售的完整中药健康产业链,生产900多个成药品规,15个中华老字号品牌以及4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使传统中医药得以发扬光大。

中国医药集团培育了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等26个展会品牌,覆盖整个人类健康产业链及各细分领域,成为中国医药医疗健康领域合作交流平台,带动了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

中国医药集团成功探索“大健康概念店”的新型模式,组建了包括“国大”、“金象”、“大德生”、“天益堂”等品牌在内的4500余家零售连锁药店。

建立了医疗服务网络,形成河南、湖北、辽宁等多个区域医疗集群,拥有包括3家三级医院、6家二级医院在内的23家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近10000张,让更多人享受到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

中国医药集团已与国际著名医药企业建立26家合资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60余个国家开展了贸易往来,与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关系,合作渠道进一步拓展。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乙型脑炎活疫苗,成为我国首个通过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的疫苗产品,并被纳入联合国机构采购,整个世界因此受益。在越南、马来西亚建立海外实业基地,在缅甸、柬埔寨援建医院和流动诊所,为提升当地人民健康福祉和促进就业等社会责任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医药集团

中国甲流疫苗已经打死了多少人

时间:2009年11月13日下午地点:卫生部808会议室主题:介绍1000万人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情况及常见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主持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专 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医师刘大卫中国药物生物制品检定所副所长王军志北京协和医院变态反应科教授文昭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脏内科教授、心率失常中心副主任华伟........................(此处省略数千字无意义的废话,都是卫生部大谈政绩的废话).......................记者提问:卫生部也好、监测系统也好,到目前为止接种的1000多万人中接到过死亡报告吗?邓海华:在这1000多万人,将来有2000万、3000万人中,到明年有1.5亿疫苗,都要接种到人群中去,这么大的数量,发生极个别的、严重的异常反应和极个别的偶合事件,专家们认为是不可避免的。到目前为止,卫生部接到了地方卫生厅局报告的两例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以后的死亡报告。根据地方卫生厅局的报告和卫生部派出去的专家组反馈回来的情况看,一例死亡病例已经作了尸检,感官结果以及他接种疫苗的时间、发生死亡的时间综合分析,专家组初步判断为心源性猝死,基本排除甲型H1N1流感疫苗速发型变态反应导致的猝死。最终诊断需要等待死者相关脏器的标本病理和实验室检验结果,由省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最后诊断结论。另外一例死亡病例今天(13日)晚上做尸检,因为尸检结果暂时不能出来,所以死因还无法判断。刚才华教授和文教授已经讲了心源性猝死、过敏性致死的有关情况,因此这例病人的死因一定要等尸检结果出来后再做综合分析判断。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预防接种引起的死亡属于第II级,也就是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以卫生部也要求各地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事件处置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卫生部专家组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研究,认为极个别的偶合事件不影响当前接种的策略,目前我国实施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策略是科学的,方案是可行的,不会因为个别的偶合死亡事件做出调整,全国的接种工作的开展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卫生部现在正在召开全国视频会议,要求全国继续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快推进疫苗的接种工作,强化不良反应的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对于接种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严重的异常反应,我们要求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分析,不论是过敏反应还是偶合事件,都要及时查明事件原因,做出科学、权威的分析和解释,并且妥善做好事件的善后工作。对于不能排除与疫苗接种有关系的死亡事件,我们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尽快做好死者家属的工作,尽快明确死因,明确死因的最好办法就是做尸体解剖检验。卫生部已经组建了专家组,指导各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以后的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理,包括调查、诊断等工作。我们也希望媒体在宣传报道的时候要注意及时地与卫生部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沟通、联系,了解具体的情况,加强知识的宣传,包括今天几位专家讲的知识的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公众关心的问题。各地要及时做好信息的发布工作,特别是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信息发布工作,对于一些传言或不实报道及时进行澄清,消除公众的恐慌情绪,保证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附注:名词解释1.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其含义为:①病例的发生与预防接种存在合理的时间关联性,即必须是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一定的时间内发生;②受种者机体发生一定的组织器官或功能方面的损害; ③在就诊时怀疑病例的发生与预防接种有关。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国际上称为预防接种不良事件(AEFI)。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发生原因分为: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和不明原因反应。2.一般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分为局部反应和全身反应。局部反应主要有局部红肿、疼痛、硬结等症状,全身反应主要有发热、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症状。一般反应的发生率相对较高,但病情轻微,恢复较快,一般不需要临床处置。3.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异常反应是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发生率极低,但多需要临床处置,绝大多数的异常反应经过临床治疗后不留永久性损害。异常反应的含义包括4个方面:①必须使用合格的疫苗;②必须实施规范性操作;③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等损害;④疫苗生产批发企业、接种单位和受种者各方均无过错。4.严重异常反应是指由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死亡、严重残疾或组织器官损伤。甲型H1N1流感疫苗严重异常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等严重过敏反应;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等严重神经系统反应;由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其它任何死亡或严重残疾。·5.疫苗质量事故是指由于疫苗质量不合格,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疫苗质量不合格是指在疫苗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疫苗毒株、纯度、生产工艺、疫苗中的附加物、外源性因子、疫苗出厂前检定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疫苗生产规范或标准。6.实施差错事故是指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从而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7.偶合症是指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或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偶合症不是由疫苗的固有性质引起的,仅是偶然巧合。8.心因性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因受种者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性反应,不是由疫苗的固有性质引起的。9.不明原因反应是指经过调查、分析,其发生的原因仍不能明确的反应。(本文来源:卫生部网站 )---------------拜托,不要掩耳盗铃了好不好,打死了人家就爽快承认自己的疫苗质量不行!你说他心脏病猝死,怎么没打疫苗的时候不死,一打就死?你怎么不预先告诉他不能打?你不给他打难道他还能强迫你打?死了人不追究当地医生护士的责任?还好记者揭露了,不然不知被卫生部隐瞒到什么时候,之前十多天一直宣传副作用很小,几乎骗得我都跃跃欲试想去打疫苗了(当然人家也不会给我打,没这个资格)。还好这次很慎重,没让幼儿园小朋友打,否则真的出现第二个三聚氰胺,我看那个分管副总理、亲自抓甲流防控的领导怎么下得了台。我早就说中国疫苗和日本差距很大(那篇博文还被新浪可耻地删除),现在日本1岁以上都敢打,也没见中国卫生部贬低日本打疫苗打死了人,现在总该承认自己的生物制品工厂和相关研制单位水平不行了吧。不要一出事就把责任推给死者,那样太无耻了。“发生极个别的、严重的异常反应和极个别的偶合事件,专家们认为是不可避免的。”国外一样在大规模接种,究竟加拿大、日本他们打疫苗死了几个人,专家们完全可以举例说明,来论证并不是中国疫苗最差,可是他们为什么不举呢?究竟是不是疫苗质量的问题,应该世卫组织来判定,而不是卫生部自说自话。为什么国家质监总局还不进驻8家定点疫苗生产厂家?当初严打三聚氰胺不是这样干的吗?现在的应急机制在哪里?

中国(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

中国,是以华夏文明为源泉、中华文化为基础,并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国家,通用汉语、汉字,汉族与少数民族被统称为“中华民族”,又自称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距今约5000年前,以中原地区为中心开始出现聚落组织进而形成国家,后历经多次民族交融和朝代更迭,直至形成多民族国家的大一统局面。20世纪初辛亥革命后,君主政体退出历史舞台,共和政体建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大陆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疆域辽阔、民族众多,先秦时期的华夏族在中原地区繁衍生息,到了汉代通过文化交融使汉族正式成型,奠定了中国主体民族的基础。后又通过与周边民族的交融,逐步形成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局面,而人口也不断攀升,宋代中国人口突破一亿,清朝时期人口突破四亿,到2005年中国人口已突破十三亿。中国文化渊远流长、博大精深、绚烂多彩,是东亚文化圈的文化宗主国,在世界文化体系内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各地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的差异,人文、经济方面也各有特点。传统文化艺术形式有诗词、戏曲、书法、国画等,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则是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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