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地址在哪
深圳特区报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4号
深圳特区是如何建立的
深圳于1980年8月26日设置经济特区。
1979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决定在广东省和惠阳区的双重领导下,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改为省级地级市。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设立经济特区。如今,这一天也被亲切地称为“深圳生日”。
1980年8月26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了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
1981年3月,深圳升级为副省级城市。
1984年1月24日至26日,邓小平首次访问深圳,为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在全国计划单列,并授予其相当于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1990年12月1日,新中国第二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诞生。
1992年,邓小平第二次访问深圳,发表了非常重要的讲话: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特区姓“社”不姓“资”。
2004年,深圳成为中国第一个没有农村和农民的城市。
2018年1月6日,国务院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
扩展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只有38年的发展历史,但它有6700多年的人类活动历史。新石器时代中期,深圳本土的百越人繁衍生息。深圳有1700多个县市的历史,600多年的南投市、大鹏市和300多年的客家移民历史。已经有1673年了。夏、商、周年代,深圳是百越部族远征海洋的一个驻脚点。
深圳经济特区东西长49公里,南北宽7公里,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实际可开发面积110平方公里。设有全长86公里的特区管理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
1992年3月26日《深圳特区报》头版头条刊登了长篇通讯《东方风来满眼春》,及时真实地向中国老百姓讲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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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是什么意思
1979年8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在深圳市境内划出327.5平方公里(补更调查数据为395.992平方公里)地域设置经济特区。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地域包括今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个区。
2010年5月31日,中央已经批准了深圳扩大特区版图的申请。深圳特区范围延伸至全市,特区总面积将由395平方公里扩容为1948平方公里,接近香港面积的两倍(香港总面积达1103平方公里)。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地域包括今罗湖、福田、南山、盐田、龙岗、宝安、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大鹏新区、
2011年延伸至深汕特别合作区,2018开始全面代管深汕区( 地级市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