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要什么条件要求?
1、政治条件:
纹身刺字带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有碍军容的;被判处过徒刑、拘役和管制,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在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有流氓、卖淫、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诈骗行为的,都不能被征集入伍。
2、身体条件 :
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
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对身高符合标准,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3、年龄条件:
兵役法规定,应征服现役男青年年龄为2005年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5年满18岁至19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队年满17岁的女青年、2005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和年满23岁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入伍。
4、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扩展资料
兵役制度
2011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这一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根据这一决定作了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根据修改后的兵役法,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修改后的兵役法还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兵役制度
当兵要什么条件?
根据2019年最新的征兵公告,入伍的条件为:
一、应征入伍征集对象范围
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二、对年龄、身高体重、视力及纹身疤痕的基本要求
1、应征年龄说明
年龄的计算:年龄 = 报名年份 - 出生年份。
男兵报名年龄
a、研究生:17至24周岁;
b、一本、二本、三本:
i、在校生、毕业班生:17 至 22 周岁;
ii、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 至 24 周岁;
c、专科:
i、在校生、毕业班生:17 至 22 周岁;
ii、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 至 24 周岁;
d、高校新生:17 至 22 周岁;
e、普通高中、中等职业:17 至 22 周岁;
f、初中:18 至 20 周岁。
女兵报名年龄
a、研究生:17 至 22 周岁;
b、一本、二本、三本、专科:17 至 22 周岁;
c、高校新生、普通高中:17 至 22 周岁 。
2、身高体重基本要求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注: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视力基本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4、纹身疤痕要求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他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扩展资料:
一、征兵需要的证件:
身份证、户口本 、毕业证。具体可关注应征地兵役机关具体要求。
二、征兵的费用:
体检、报名参军是不需要交任何押金和费用的。
三、大学生应征:
大学生应征报名参军已经放开,可在原籍也可就读学校当地报名。报名应征要看户口在那里,原则要求在本人户口所在地进行报名应征。
四、兵役两年后能否留在部队:
可以考军校,如果不考军校想继续留在部队可以选择转士官。可咨询当地武装部,了解最新的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2019征兵报名前,十大常见问题必须注意!
当兵要什么条件?
根据2019年最新的征兵公告,入伍的条件为:
一、应征入伍征集对象范围
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二、对年龄、身高体重、视力及纹身疤痕的基本要求
1、应征年龄说明
年龄的计算:年龄 = 报名年份 - 出生年份。
男兵报名年龄
a、研究生:17至24周岁;
b、一本、二本、三本:
i、在校生、毕业班生:17 至 22 周岁;
ii、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 至 24 周岁;
c、专科:
i、在校生、毕业班生:17 至 22 周岁;
ii、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 至 24 周岁;
d、高校新生:17 至 22 周岁;
e、普通高中、中等职业:17 至 22 周岁;
f、初中:18 至 20 周岁。
女兵报名年龄
a、研究生:17 至 22 周岁;
b、一本、二本、三本、专科:17 至 22 周岁;
c、高校新生、普通高中:17 至 22 周岁 。
2、身高体重基本要求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注: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视力基本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4、纹身疤痕要求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他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扩展资料:
一、征兵需要的证件:
身份证、户口本 、毕业证。具体可关注应征地兵役机关具体要求。
二、征兵的费用:
体检、报名参军是不需要交任何押金和费用的。
三、大学生应征:
大学生应征报名参军已经放开,可在原籍也可就读学校当地报名。报名应征要看户口在那里,原则要求在本人户口所在地进行报名应征。
四、兵役两年后能否留在部队:
可以考军校,如果不考军校想继续留在部队可以选择转士官。可咨询当地武装部,了解最新的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2019征兵报名前,十大常见问题必须注意!
当兵需要什么条件?
get必备生活常识
现在当兵需要什么条件?在哪报名?
报名方式:在镇上武装部报名;在县武装部报名;在学信网上预征报名。
条件:征集的男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
拓展资料:
其基本条件是:
(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招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比原规定缩小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另外,还有一些的具体要求 身高 男性162cm上,女性160cm以上。
男生当兵要具备那些条件?
你好,当兵需要以下条件。
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青年入伍。
当兵都需要什么条件?
年龄:参军的年龄还有限制。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为适应部队建设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满17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
身体方面:应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外 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长162厘米,体重50千克。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第二条 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斜颈,III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 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线、精索静脉曲线,不合格。
第九条 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第十一条 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悄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第十二条 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 科
第十三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8—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 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第十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六条 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现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喉科
第二十三条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水面舰艇、潜艇学员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
鼻中隔重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 科
第二十九条 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0.8)以上;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第三十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力,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五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二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颞颌关节疾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唇裂,腭裂,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 下列情况潜艇学员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二)前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虽前牙轻度反合,无其它体征者。
(五)上下颌牙不咬合到对侧牙龈,不伴随其它体征的深覆合。
现在当兵有什么条件?
根据2019年最新的征兵公告,入伍的条件为:
一、应征入伍征集对象范围
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二、对年龄、身高体重、视力及纹身疤痕的基本要求
1、应征年龄说明
年龄的计算:年龄 = 报名年份 - 出生年份。
男兵报名年龄
a、研究生:17至24周岁;
b、一本、二本、三本:
i、在校生、毕业班生:17 至 22 周岁;
ii、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 至 24 周岁;
c、专科:
i、在校生、毕业班生:17 至 22 周岁;
ii、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 至 24 周岁;
d、高校新生:17 至 22 周岁;
e、普通高中、中等职业:17 至 22 周岁;
f、初中:18 至 20 周岁。
女兵报名年龄
a、研究生:17 至 22 周岁;
b、一本、二本、三本、专科:17 至 22 周岁;
c、高校新生、普通高中:17 至 22 周岁 。
2、身高体重基本要求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注: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视力基本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4、纹身疤痕要求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他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