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精神”是什么?
志愿者精神是指一种互助、不求回报的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无私奉献、不求回报”。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无偿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包括:
1、奉献
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
2、友爱
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不论高低贵贱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
3、互助
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
4、进步
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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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服务的作用:
1、使年轻人们获得一个深入接触社会实际、真实了解与认识中国国情的极好机会,这不仅丰富了他们的生活阅历,还增强了他们的感性认识。
2、强化了年轻人们的社会责任感,这对改善社会风气,确立敬业精神起积极作用。
3、通过志愿服务培训和实际工作,增强了协作精神、团队精神和帮扶弱势群体意识,使他们学会与人团结合作,依靠团队力量去共同完成任务。
4、通过培养帮助残障观众、残奥会运动员或者其它弱势群体的技能和树立帮扶意识,使他们从中学会关心他人,并延及关心整个社会,学习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并延及服务于整个社会和人民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志愿者精神
什么是志愿者和志愿者精神
志愿者精神意指一种互助、不求回报的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无私奉献、不求回报”。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无偿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
志愿者精神包括:
奉献。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
友爱。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不论高低贵贱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
进步。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
互助。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志愿者精神的核心是什么?
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
志愿者精神意指一种互助、不求回报的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无私奉献、不求回报”。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无偿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志愿者所从事的服务众多,当中可能包括教育、环保、倡导及福利等范畴,因此难以统一划分,故此出现了几方面划分志愿者的种类:
第一种是以职权划分,可分为政策制定、直接服务及庶务类;
第二种是以时间性划分,简易可分为定时性及临时性;
第三种是以服务类型划分,可分类为福利类、教育类及文化类等;
第四种是以服务内容划分,可分为行政性、专业性及辅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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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
1、奉献
“奉献”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
2、友爱
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不论高低贵贱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
3、互助
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
4、进步
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志愿者
志愿者精神是什么???
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这句话指出了志愿精神的本质,表达了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志愿服务的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奉献”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 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什么是志愿者和志愿者精神
志愿者精神意指一种互助、不求回报的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无私奉献、不求回报”。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无偿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
志愿者精神包括:
奉献。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
友爱。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不论高低贵贱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
进步。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
互助。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志愿者精神是什么
志愿者精神是服务、团结。
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
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这句话指出了志愿精神的本质,表达了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
1993年,团中央发起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1994年12月5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大会的贺词中指出,“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在青年一代中发扬光大”。当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已广泛为社会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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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不论高低贵贱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
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
1999年10月15日,无国界医生组织因“一直坚持使灾难受害者享有获得迅速而有效的专业援助的权利”而获得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
志愿者精神是什么?做志愿者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志愿者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志愿者基本条件:
是自愿,即主观自觉选择,没有强制性。是不图物质报酬,即动机上不追求物质报酬,但不否定开展志愿服务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
是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即服务的内容应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和困难群体的利益,不是社会非困难群体的小团体利益;同时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能够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换获得的服务(困难群体除外),一般不能作为志愿者服务的内容。
是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经验的人是志愿者外,出于自愿的献血、捐献骨髓、捐款捐物的人,也是志愿者。
是非本职职责范围内,比如自来水公司修理水管的职工,如果他正在值班、正在岗位上,为用户提供了优质的修理水管服务,那是本职工作,不是志愿服务;如果他不在值班、不在岗位上,是利用业余时间自愿且不取报酬地为他人提供了修理水管的服务,那他就是志愿者了。
志愿者是指
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
志愿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
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
志愿服务个人化、人性化的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志愿服务精神是什么,志愿服务理念是什么
志愿服务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志愿服务理念是: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精神名词解析:
(1)“奉献”——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
(2)“友爱”——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没有收入高低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
(3)“互助”——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4)“进步”——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
志愿服务理念条款:
(1)确立基本原则。规定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2)明确管理体制。规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3)强化权益保障。规定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其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并提供必要条件;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应当开展相关培训;如实记录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情况等信息,无偿、如实为其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应当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人格尊严,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4)强化促进措施。规定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对有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采取措施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鼓励有关单位、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青年志愿者精神是什么?
青年志愿者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
青年志愿者精神是中华民族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尊师重教等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青年志愿者行动既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汲取营养和力量,青年志愿者精神闪烁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光芒。
青年志愿者精神是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的弘扬和体现的精神。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追求效率、利润,鼓励竞争,同时也注重公平、道义和爱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的是一种公平竞争、共同富裕,而决不是唯利是图、弱肉强食、不择手段、不讲公德。
青年志愿者精神是建立互助友爱、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全新事业,同样需要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着眼于帮困扶贫,救急救难,有助于公正合理的经济秩序、和谐互助的人际关系的建立,有利于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必要的社会保障。
扩展资料;
青年志愿者精神也是对人类文明成果的吸收。"志愿服务"是一个国际性口号,在一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已有了几十年的历史。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一些善良而又勇敢的人,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自愿奔赴战场救死扶伤,成为世界上最早的一批志愿者。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更多的志愿者活跃在抵抗法西斯的战场上和大后方,我国人民所熟悉的白求恩大夫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在和平时期,志愿服务事业在有些国家又有了长足的发展,涉及环境保护、扶弱助残、赈济贫困、救灾抢险、社区建设、公益活动等越来越广泛的领域。
志愿者身上所洋溢着的自我牺牲的品格、奉献敬业的境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社会进步的执着追求,深受人们的推崇和敬佩,也无疑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所称颂和效仿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青年志愿者
志愿服务精神是什么?志愿服务理念是什么?
(一)志愿服务精神是指一种精神体现,志愿服务的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提出者是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表达了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
(1)“奉献”——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
(2)“友爱”——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没有收入高低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
(3)“互助”——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4)“进步”——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
(二)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城乡社区、单位内部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本单位同意成立的团体,可以在本社区、本单位内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一)《志愿服务条例》是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经2017年6月7日国务院第175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17年8月22日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志愿服务条例》的解读:
(1)确立基本原则。规定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2)明确管理体制。规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3)强化权益保障。规定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其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并提供必要条件;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应当开展相关培训;如实记录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情况等信息,无偿、如实为其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应当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人格尊严,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4)强化促进措施。规定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对有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采取措施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鼓励有关单位、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