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纳税服务群通知全体成员去申请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并且要求把发票开过去。购买方填写:**税务局,货物及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填写:三代手续费。税率6%。关于税务局返还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是否纳税,一直存在争议!企业所得税方面:河北国税早在2010年就以便函的形式明确“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作为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各地似乎很一致。营业税/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是否征收营业税,之前各地就说法不一。营改增之后,是否缴纳增收税也是一个热点问题。财税36号文并未具体明确,后面税务总局也未出相关的公告来统一口径,地方税务有口径的不管是否合理,也算有据可依,而没有出相关口径的省份,只得参照其他省份规定来处理,具体要看当地税务局如何参照的。(比如四川就是需要缴纳。)各地口径规定1福建2北京3厦门大部分地方还是出了口径规定需要按照经济代理服务缴纳6%的增值税。4湖北但是,最近湖北出的口径却不同。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是否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不缴纳增值税。思考遇到一个没有明确依据的业务,该如何处理呢?首先,我们得有自己的逻辑判断,税法也有逻辑,我们判断的结果不管是否和最后执行的一致,至少思考会让你更理解其中的本质,在这个过程中也就逐步掌握了处理未知问题的能力,锻炼了思路。其次,在执行过程中,还是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来办。比如这个手续费问题,网友讨论也很激烈,有些说要收,有些说不征收,其实你在四川的企业确实要征收,湖北呢?就不征收,虽然觉得有点不妥,但是事实就是这样,以后在讨论营改增问题时候,不能那么绝对,毕竟营改增这个各省还有不同执行口径,我们在写心得,分享知识时候也要做到严谨,以免误导他人。账务处理1、计入营业外收入,则用于奖励办税人员就相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营业外收入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2、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则用于奖励办税人员就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其他业务收入借:其他业务支出贷:银行存款3、当然有些企业直接挂往来,不确认收入,发放时候直接冲销往来,适用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省份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税务局借:其他应付款-**税务局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