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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判词

来源:连笔字网 2024-01-30 09:08:47 作者:连笔君

红楼梦很多时候是有歧义的,因为时代不同,包括每个人的角度和理解不同,产生的歧义会有巨大的差别。其中最大的一个歧义应该是对秦可卿判词的理解,一个“情既相逢必主淫”,彻底将秦可卿订在了耻辱柱上,让这个金陵十二钗中的美丽女子成了淫秽不堪,跟公公偷情的无耻女人。本人表示不服,就说说我对“情既相逢必主淫”的浅见。

【一】

秦可卿判词在金陵十二钗最后一位,画面是一座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

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金陵十二钗的判词,图画非常重要,能让人第一时间感受到判词中人的人生和命运。秦可卿的判词是高楼中美人悬梁自缢。那么,秦可卿是上吊自尽,不是生病而死是毋庸置疑的,也没有人反对这一点。虽然与原文不对榫,却增加了秦可卿的戏剧性。

秦可卿因何而死?众说纷纭,判词中一定有。却因为众人将眼光对准了“淫”字,而忽略了“衅”字,结果对秦可卿的死因越跑越偏,形成了连很多红学大家都对秦可卿的误解,本人觉得不可思议。

【二】

秦可卿的四句判词,其实写了三个人。

情天情海幻情身,无疑指得是秦可卿;

情既相逢必主淫,却是说的贾宝玉和贾珍!

秦可卿作为嫁入贾家的媳妇,是贾蓉的妻子。贾珍的儿媳妇,贾宝玉的侄儿媳妇。情既相逢必主淫,是秦可卿与贾宝玉贾珍遭遇之后引起了这哥俩儿的淫念。这句话的主体不是秦可卿,而是贾宝玉与贾珍!

贾宝玉对秦可卿是有想法的。秦可卿死前,从第五回秦可卿出场到第十三回秦可卿死,除了托梦一场,秦可卿出场四次,贾宝玉跟着见了三次。贾宝玉如此密集的见秦可卿就源于贾宝玉的“淫”。贾宝玉初长成,需要有一个异性做情感引路人,少男少女怀春,无论谁都会在成长最开始有一个让自己第一次产生异样情愫的异性。贾宝玉这个“梦中情人”就是秦可卿。

贾宝玉对“秦可卿”的异样情愫,令他不自觉亲近秦可卿,逮着机会就跑过去。更是想再亲近一点秦可卿,所以他两次进了秦可卿房中,第一次刺激的一梦成人,第二次却看到了病重秦可卿,想到了梦中情景,犹如“万箭攒心”,潸然泪下。贾宝玉之淫是意淫,是少男对女神的一种单纯又异样的向往。不涉于乱,是感情大于色情。警幻仙子说他是天下第一淫人,就是如此!

贾珍对秦可卿更是有想法的。贾珍此人,烂淫。宁国府聚麀之说甚嚣尘上,就是贾珍无法无天造成。秦可卿小门小户嫁给贾蓉,贾蓉对秦可卿并不满意,夫妻感情淡漠。久而久之贾珍对秦可卿就有了想法。古人男女是要避嫌的,尤其老公公和儿媳妇之间更是如此。贾珍回来,儿媳妇要回避。后文就写到贾珍回来贾蓉续娶的媳妇赶紧回避。秦可卿开始也应该如此。按理是绝不会出现问题的。

秦可卿虽然只出场几次。但知书识礼,严格遵守礼仪,无论医生到来就要换衣服见客,一天折腾几次,病重期间王熙凤到来秦可卿也挣扎起来。如此守礼之人,绝不可能和公公眉来眼去。曹雪芹如此写,就是暗示秦可卿没问题,问题出在贾珍这。贾珍对秦可卿觊觎,动辄出现在秦可卿面前,久而久之就有不好的传闻传出,被老奴才焦大听闻,就是“扒灰”的最初版本了。否则焦大一个三门上的老奴才,绝不可能会知道内宅的事!贾珍对儿媳妇秦可卿的淫,是赤裸裸肉欲的。这也是秦可卿的悲剧所在,直接造成了秦可卿的死。

【三】

贾宝玉和贾珍都对秦可卿有想法。贾宝玉“意淫”,贾珍“觊觎”。最早实现的人是贾宝玉。贾宝玉接近秦可卿,最终实现睡去佳人房中的梦想。虽然说贾宝玉年纪小,但毕竟是小叔叔,也是不合规矩的。贾宝玉对侄儿媳妇的“意淫”也是礼法不合。他去看秦可卿,王夫人就说:“你看看就过去罢,那是侄儿媳妇”。所以秦可卿的判词说:漫言不肖皆荣出!就是讲贾宝玉这么样对侄儿媳妇“意淫”是荒唐的行为,作为贾家子孙是不肖(不才,不正派)的行为。可这种不肖并不能致死秦可卿。秦可卿的死与贾宝玉的“意淫”无关!

秦可卿死于贾珍的觊觎是无疑的。天香楼发生的事并不难猜。贾珍对秦可卿侵犯,造成秦可卿没有活路,上吊自尽。这一点之前论述很多。尤氏装病,贾珍葬礼上的刻意表演,丫头瑞珠触柱而死,都表明秦可卿绝不是和公公通奸而死。要知道贾家那样的家族,任何人都是丫头婆子一大堆。男主人搞女人容易,但女主人要想与人通奸几乎不可能。起码丫头瑞珠一定清楚。秦可卿与公公通奸,瑞珠绝不用死,也没有死的理由!因为“扒灰”在贾家传遍了,不是秘密!

瑞珠用最惨烈的触柱而死揭露了秦可卿是冤死的真相。自杀很多种,触柱而死一定是冤枉才会如此。而且秦可卿判词最重要的一句是“造衅开端实在宁”。这才是秦可卿死因的关键。其中“衅”才是秦可卿判词的关键,是她死亡的真相。所谓“造衅”是制造事端之意。贾珍故意制造事端,造成秦可卿死亡。这才是“造衅开端实在宁”的说法。

秦可卿判词四句话直白说就是:秦可卿长得美丽风流,擅风情,秉月貌,吸引了叔叔贾宝玉(荣)意淫和公公贾珍(宁)觊觎。最开始得偿所愿的贾宝玉不过是成长期的迷惘和情愫。行为虽然不才不正派(不肖),但年纪小,并不对秦可卿构成威胁。贾珍故意制造机会侵犯(造衅)秦可卿才是她死亡的真相!

秦可卿绝不可能与公公贾珍通奸,扒灰说是贾珍对儿媳妇不轨造成的流言。无论原文,还是脂砚斋判词都没有秦可卿与公公发生关系,恋奸情热的描写。曹雪芹通过“判词”写得一清二楚。即便是【好事终】曲子也没有一句通奸的说法。而秦可卿用自杀的方式了结自己,也是对自身清白的最有利证明!秦可卿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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