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
腾讯娱乐讯 11月17日,甄子丹诉檀冰(原名耿卫国)名誉侵权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最终判决,原告甄子丹方胜诉,被告檀冰被判决30日内对原告进行网络道歉,并赔偿原告5万元赔偿金。此案历经2年多最终落定,也终还甄子丹一个清白,还大众一个真相。
2012年4月,檀冰在与甄子丹既无合同关系,也无雇佣关系的情况下召开发布会,对甄子丹进行诋毁,捏造大量不实谣言,包括“甄子丹强权迫害导演”、“侵吞了檀冰的数百万投资”、“甄子丹的司机杀害赵文卓的司机”、“甄子丹随意炒监制、炒演员、炒导演、炒投资人、炒项目”等荒谬言论,并被一些媒体报道传播,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于严重侵害自己的名誉权的行为,甄子丹选择用法律途径解决,将檀冰告上法庭,2013年2月其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受理此案,并已多次开庭审理。